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综合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起草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质量、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组织和指导本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和* * *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 * *共享相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含知识产权、商务、盐业)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实施统一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负责牵头建立全市跨部门联合执法平台。承担广州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价格违法收费、不正当竞争、非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和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全市市场监管和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及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整体推进竞争政策的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委托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指导企业应对国外反垄断诉讼。
六、负责推广运用知识产权。制定和实施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转化、应用和交易运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实施与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原产地申请审查确认相关的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的评估、审查和鉴定。引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协调和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