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
法律分析:1。劳动合同保密条款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是指需要保密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所有在职劳动者必须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明确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的义务,并确定违反该义务的具体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从理论上讲,这里的保密协议在理论上接近一般的竞业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