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厌一个人,是因为我修养不够。”

我曾经看过一本心理学的书,里面有一句话:“我讨厌一个人,是因为我没有足够的修养。”

最近遇到了这样的挑战:我讨厌一个人!

事情还是来自书友。我是糖糖读书会的领导。基于对对方糖读书会的独家喜爱,我愿意成为这个心灵疗愈读书会的传播者,也喜欢读书会里相互疗愈的氛围。

因为这种治愈的特性,方糖读书会欢迎了一位心理学课程品牌的负责人加入方糖读书会,而在她加入之后,又邀请了另一位合作者参加了方糖一次,从此再也没有在方糖读书会出现过。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从他们品牌的一个学生那里得知,他们也在做读书会,而且是品牌内部的传统读书会。看了他们的读书会流程,我立刻明白了她参加方糖读书会的用意,因为流程和方糖几乎一模一样。

看完之后我立马动情了,抄袭!

当然,这种情绪也夹杂着过去与她共事和相处时的一些不以为然。总之我就是觉得这个人好讨厌!

但是,这个“恨”一出,我突然想起了曾经看到的那句话,“我恨一个人,是因为自己修养不够。”

哦!我的修养还是不够。学了这么久,还是那么多问题。我会拿自己的问题去看待别人,去评判别人,会用幼稚的方式去“讨厌”别人。

所以我没有去“对抗”她。当然,我自然有一种面对这种事情的恐惧,这我是知道的。

但我还是觉得很感慨,于是我向方糖读书会的负责人询问了方糖读书会的知识产权问题,他是这样回复我的:

“如果是朋友,请互相提醒。做一个有知识头脑的人,还是需要有一颗尊重的心。如果你真的喜欢方糖,欢迎加入我们。但是,仅仅照搬方糖是不合理的,尤其是在文化类。即使没有知识产权,大家也能认识到,在互联网时代,一切都是有记忆的。”

是的,她也是一个心理品牌和心智的爱好者,最基本的“真诚”和“尊重”是必须的,所以我决定去找她提醒一下。

但是,就像我不喜欢她的风格一样,第一次提醒她就不肯承认,给了我一个理由。我立马给她发了他们读书会的word文字流,她也承认了,而且据说是他们最早的版本,现在改版不一样了!

哦!我不信!显然是最近在他们社区传播的版本。她真的很讨厌!!

突然觉得自己被这个讨厌的人影响了,抄袭的事情还在影响着我。我不应该把人生最好的状态留给自己和对我重要的人吗?

对于这个人,我可以大声说:我不喜欢你!滚出我的世界!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那就翻过这一页,停止处理,回到自己舒适的空间,安全舒适!

呼~ ~

好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