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技术中心资质
为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天津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 *联合负责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由市工信委牵头。
天津企业技术中心资质
1.企业在各自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同时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2.企业的领导更加重视技术创新。企业创新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有效的科技投入机制、竞争激励机制和产学研合作机制。
3.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具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创新人才中具有较强优势。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技术中心总数的70%以上,同时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50人。
4.经济技术实力强、经济效益好,年销售额6543.8+亿元以上的企业,视为成长性好的企业,条件可适当放宽。企业科技活动支出应占企业销售收入的3%以上,或654.38+00万元以上。
5、企业技术中心有显著的技术创新成果,与高校和科研单位有合作,有长期的技术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和研发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新产品销售收入比例高,新产品利润高,技术创新对提高企业效益有很大作用。
6、具有较为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用于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和检验的仪器设备原值不得低于400万元。
摘要
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通知主要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认可程序主要是申请-符合性审查-专家评审-发布认可结果-公示-通过认可。认可结果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天内公布。企业上报的评价材料被确认为虚假材料,或因技术原因出现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评价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