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跌了,房产贬值_ _离婚时怎么分?

房价跌了。房产贬值了?离婚怎么分?

房价跌了怎么分?

第一种情况:律师,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支付房款。离婚时房子贬值怎么分?

第二种情况:婚后夫妻共同买房,共同还房贷。后来感情破裂,想离婚。正好房子贬值了,比我们买的时候还便宜。怎么分?

案例1:婚前一方买房,婚后两人出钱。离婚时房子贬值怎么分?

参考案例: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云01民中1371;在这起离婚纠纷中,赵某乙起诉要求判令王某江赔偿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房屋价款及相应财产增值部分。

昆明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有必要对该房产中用于婚后还款所支付的款项对应的部分进行增值。在升值的情况下,还款部分乘以房产升值率再除以2得到的金额就是给对方的补偿金额。这里的增值是指婚后增值,不包括婚前增值,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房产增值率=离婚时房产现价÷房产成本(结婚时房产价格+* * *已付利息+其他费用)。根据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5月21,2065438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案中,从结婚到离婚,房屋没有增值,反而贬值。故* * *与婚后还贷增值部分不存在分割,但被上诉人可以要求分割* * *与婚后还贷所支付的金额。

同理,关于上诉人要求房屋贬值的诉求,我们认为,房产买卖合同是上诉人婚前签订的,购房的位置、楼层、朝向是上诉人自己的选择。上诉人只是在婚后参与了还贷,上诉人自然要承担房价下跌的风险。同时,房价的暂时下跌也不会造成实质性的损失。上诉人作为产权登记的一方,至少应赔偿被上诉人一半的还款本息(91179.76元÷2=45589.88元)。

点评:这个案例有点意思。可见:01如果房子贬值,不能说婚后* *增值的部分不能分(“被动水”),但婚后* *交的钱可以分。站在对方的角度,如果你想让对方承担房屋贬值的风险,法院是不认可的:“因为婚前是你自己做的决定;一天不卖房子,损失还没发生。况且房子判给你了,你还得把还贷的补偿给对方。"

司法解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适用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八条(一)夫妻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借款,婚后以同一财产偿还借款。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该房地产归登记方所有,未清偿的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不动产登记一方应当按照《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二种情况:婚后双方买房并付款。离婚时房子贬值怎么分?

参考案例: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黔东民终字第367号一男一女于2012年2月24日结婚,2012年2月25日买房。后来因离婚纠纷分割房屋时,法院认为凯里地区近一年来房价有所下降,双方购买的房屋价格较原购买价格有所下降。.....按双方评估金额扣除尚建抵押后,该房屋剩余权益仅为21,91.87元。宋洋对陈东进行适当补偿,兼顾双方利益,相当于目前房屋剩余权益21.91.87元,较为合适。

点评:本案有一定特殊性,对房产投资贡献较大,但属于女方公积金户贷款,不能转让。一审把财产判给了男方,二审为了实际履行方便判给了女方。如果仅从房屋贬值的角度来看,法官考虑的是婚后买房,做出同样的决定,那么双方都应该承担房屋贬值的风险。终审判决的时候,法院也是直接按照现有价值(折旧后)分割房屋,也就是说房屋价值的损失双方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