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中播放音乐是否涉及知识产权法?

不是知识产权法,是著作权法。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分为两部分:一是作品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二是作品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12特定权利。运营商播放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主要涉及作品产权中的表演权。基于“表演”的定义,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直接公开演唱歌曲、演奏音乐、表演戏剧、朗诵诗词歌赋;第二种是借助技术设备,以公开播放和放映音频或视频产品的形式进行的公开表演,通常称为机械表演。很明显经营者播放背景音乐的行为属于这种机械表演,所以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经营者使用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必须取得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并预先支付许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