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年费是多少,怎么交?
缴纳专利年费的方法如下:
(1)面对面缴纳专利年费:缴纳年费时,缴费人应明确专利号和年费限额,认真填写缴费清单,缴费后当面核实收费收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面对面)在接待大厅。工作时间是每天早上8点到下午4点半,节假日不上班。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期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满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缴纳期限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在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缴纳。此外,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也可以在节假日通过邮寄方式缴纳专利费。
(2)邮寄缴纳专利年费:邮局汇款的,必须在报文中填写必要的缴费信息,并在汇款单末尾写上专利号。
(3)银行汇款:通过银行汇款的,应在银行汇款单附言中写明专利号和费用名称。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将专利年费减免期限延长至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前6年的通知》,专利年费减免期限将由2016 1起前3年延长至前6年,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节省60%以上的专利年费。
根据规定,如果专利权人符合《专利费用减免办法》的要求,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减免年度专利费用,则减免年度专利费用的期限将延长至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的前六年。也就是说,如果专利在2016 1日处于授权年度起的1-3年内,且减费请求已获专利局批准,则自动享受第四至第六年的年费减免,无需再次办理减费请求手续;2016 1日专利自授权年度起第4年至第5年,且减费请求已获专利局批准的,下一年度至第6年年费自动减缴,无需再次办理减费请求手续;但专利在2016 1日授权年度起第六年的,应当足额缴纳第四至第六年的年费。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专利局申请缓缴有关费用。
据悉,专利年费(又称专利维持费)是指为了维持专利的持续有效,按照规定定期向专利管理机关缴纳的费用。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费、自被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应收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的维持费和复审费,经专利局批准可以减免,但出版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不予减免。
并且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是个人的,可以请求缓缴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审查费和年费的85%,发明专利申请的维持费和复审费的80%。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缓缴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审查费和年费的70%,发明专利申请的维持费和复审费的60%。两个以上个人或者个人和单位同时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缓交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审查费和年费的70%和发明专利申请的维持费和复审费的60%。两个以上* * *单位同时申请专利的,专利费用不予减缓。但是,如果专利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同时请求延期缴纳上述五项费用,则在专利局受理该专利申请后,申请费不再享受折扣。
同时,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减费请求的;未在减费请求书上签名或盖章的;未标明所有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年度个人收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减费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请求书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减费请求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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