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过户手续?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变更说明书项目的手续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其代理人办理;已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因权利转让引起的变更,也可以由新的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上述当事人在办理变更登记事项手续时,应当提交变更登记事项声明,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文件。
因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需要办理变更描述项手续的情形包括: (一)因权属争议请求变更权利转让的;(二)权利转让请求因权利转让或赠与而发生变化的;(三)因合并、分立、撤销或者变更组织形式导致权利转让请求发生变化的;(四)权利转让请求因拍卖而发生变化的。同时,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因主体不同而发生在不同的时间。因此,当事人提交的变更原因证明材料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所有权转让争议请求变更的,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应当提交由各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协议。由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解解决的,应当提交该部门出具的调解书;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确定的,提交人民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审查人员收到一审法院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确认是否上诉,在指定期限内未答复或者明确不上诉的,依照本判决改判;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应当提交上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争议由仲裁机构调解或裁决的,应提交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
(二)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转让或者赠与请求变更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合同由单位订立,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应当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超过一个的,应当提交所有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三)转让(或赠与)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其他外国组织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
2.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或者专利),转让方为中国大陆个人或者单位,受让方为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以及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
3.转让方为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受让方为中国大陆个人或者单位的,应当提交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
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与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为同一转让方,受让方为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适用上述第(二)项的规定;中国内地个人或者单位与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为同一受让方,转让方为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适用上述第(三)项规定。
中国大陆地区的个人或者单位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为同一转让方,受让方为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参照上述第二项规定办理;中国大陆地区的个人或者单位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为同一受让方,转让方为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参照上述第(三)项规定办理。
转让方为中国大陆个人或单位,受让方为香港、澳门或台湾省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参照上述第(二)项规定办理。
(四)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是单位的,因其合并、分立、撤销或者变更组织形式的,应当提交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五)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继承请求变更的,应当提交当事人是法定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已经包括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公证证明。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由* * *继承人* *继承。
(六)以拍卖方式变更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证明。
(七)专利权质押期间转让专利权的,除提交变更所需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质押双方同意变更的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五部分第十一章第5.4节规定,因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转让而变更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姓名的,变更后的权利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权利人应为电子申请人。变更后的权利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机构为电子申请人。专利申请状态的查询方法有哪些,如何查询是否已申请?变更记录项目的手续应以电子文件形式办理。如果变更描述项目的请求是以纸质形式提出的,审查员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如同未提出的通知。
办理备案事项变更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备案事项变更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专利收费标准,申请人请求变更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应当缴纳描述项变更费200元。项目变更备案费可通过网上支付、邮局或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也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亲自缴纳,但除另有规定外,应在提出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未提交说明书项目变更申报。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即上述合格通知书的发出之日。此外,专利公告中公告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事项包括:主分类号、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变更事项、变更前权利人、变更后权利人、登记生效日期。
以上是关于如何申请专利。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尚标知识产权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