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一般有哪些部门?
立案庭负责立案,接待信访,协助审理。
第一刑事法院负责审理普通刑事案件。
第二刑事法庭负责审理经济和财产犯罪案件。
第一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普通民事案件。
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房地产及相关案件。
第三人民法院负责审理金融投资纠纷。
第四条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普通经济纠纷和破产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行政法院负责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
审判庭负责审理再审案件。
上诉审查庭负责处理当事人的上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执行法院负责执行生效的裁判文书和其他法律文书。
综合部门: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纪检组(监察室)、司法警察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