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种业存在几种风险,必须未雨绸缪,加强防范。

目前我国种业存在四种风险,必须未雨绸缪,加强防范。

1.种源安全风险:种质资源保护不足。

一是种质资源流失严重。我国作为世界种质资源第三大国,生物物种资源种类繁多,分布广泛,但现在很多传统种质资源流向国外,被其他国家转化后先注册申请知识产权,占用了我国的种质资源。

二是种质资源保护不彻底。第三次全国农业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发现,主要粮食作物地方品种流失数量高达765438±0.8%;根据第二次畜禽遗传资源调查,15个地方畜禽物种资源已经灭绝,19个物种濒临灭绝。土壤物种的不断消失对我国农业物种的多样性造成了巨大损失,本土生物物种资源存在逐渐消失甚至灭绝的风险。

三是外来物种入侵严重。《2022年中国生态环境公报》显示,中国已发现660余种外来入侵物种,且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外来入侵物种严重破坏生态系统,危及物种安全。

2.种子育种安全风险:育种能力差。

一是育种研发投入主体不强。国家公共投入不高,科研生产“两张皮”现象明显。企业规模小,国际竞争力弱。2018年,全球前三大种子企业的市场份额约为50%,而我国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的1186企业仅占34.7%。

第二,高科技育种被垄断。中国种业先进研发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比如分子育种技术90%都在美国为首的科技强国。分子育种技术非常容易被“卡脖子”,存在被人控制的安全风险。

三是养殖量大,质量差。经过多年的改良,我国良种繁育能力不断提高。目前,中国当年申请的专利数量已经超过美国,但在全球8379项高价值生物育种核心专利中,中国仅占461项,育种“重数量轻质量”的现状并未得到根本改变。

3.种业推广安全风险:扶持政策不准。

一是扶持主体资金使用不准确。虽然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种业安全,加大了国有科研资金的投入,但资金利用效率较低。种子研发经费80%以上投入到农业科技应用技术的研究中,真正投入到育种过程中的不到20%,重复科研多,效率低下,研发种子同质化严重。

二是扶持对象落实不准。放宽种子科研项目资金使用自主权,是为了提高科技人员种子研发成果的转化收益,但在实际执行中,没有规定资金的用途,容易导致资金的滥用。

第三,政策执行细节不准确。侵权赔偿制度不完善导致农作物侵权违法成本低,无照经营、制假售假现象频发,假冒伪劣种子流向市场,严重侵害了种业市场环境。

4.种业的舆论安全风险:公众认知有偏差。

一是种业发展的公众参与程度小。大多数人“只关心结果,不关心过程”,更关注“食物”的来源,导致对种业发展和生物多样性关注度不高。

二是公众种业安全保护意识薄弱。目前,我国种业保护机制建设起步较晚,制度建设不完善,公众对种业知识产权和种质资源保护重视不够。

第三,公众对转基因技术存在误解。一些发达国家已将生物育种作为种业发展的新战略。然而,我国公众对转基因育种存在一些误解,转基因育种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程度较低,极大地制约了生物育种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