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企业合并的主要原因如下:
1、消除竞争
收购竞争对手使企业对于市场取得更广泛的控制的。这正是各国管理饥关严格监管收购的原因。这些法规可以抑制任何的工业可能出现的垄断,并限制任何工业中特大经营者的权力。管理部门对可能导致垄断行为的主要收购的审批.显然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旨在垄断的收购的。
2、扩大经营规模
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的途径:一是内部扩展,就是利用企业自由资金和渠道,通过研制和开发新产品,购置新设备,或者对原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等方式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二是外部扩展,就是通过企业兼并等方式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竞争实力。
3、分散经营风险
分散企业的产品和市场的范围,公司的整体的经营风险就可减少了。这有利于承担与新产品及新市场有关的更大的风险。特别是在核心的业务有很高的经营风险时侯,减低风险往往就是多元化经营的一大动机。如果一个特殊的行业处于跌落的状况,就必需要找一个替代的业务。这只能通过多元化来的。
4、实现增长
通过公司内部的努力来实现增长的方式可描绘成内部或有机增长。而通过合并则是另一种实现增长的方法。与其耗费资源强行的拓展新市场,不如将资探用于购买这个市场现有的公司。
这是外部增长,即用收购取得增长的。如果单纯为增长而增长的,则就是没有任何的价值。增长的价值在于获得经济的利益,通过收钩来实现增长,必须创造出协同优势。
扩展资料:
企业合并的法律特征
1、企业合并的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
2、企业合并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企业合并涉及相关公司股东、债权之利益,并可能关联国有资产权属移转,必须依法对合并行为予以规制。对于特殊类型的企业合并,除了依法订立合并协议以外,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企业合并是一种协议行为,而非行政行为。
4、企业合并中的公司类型受到限制。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对于公司合并采取种类限制主义,要求只有同类责任形式的企业才可以合并。少数国家或地区采取非限制主义,不论合并公司属何种责任形式都可以合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