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发布公众账号管理新规,哪些行为应该被打击?

65438 10月22日,国家网信办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月22日起施行,重点打击虚假信息、虚假流量等违法行为。

在打击虚假流量方面,新规指出,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建立公众账号监测评估机制,防范账号订阅号、用户关注度、内容点击率、转发评论等数据造假。对于用户注册后超过六个月未登录或使用的公众账号,平台可以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

公众账号生产者、经营者不得操纵、利用多个平台账号批量发布同质信息内容,产生虚假流量数据,制造虚假舆论热点;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伪造原始属性,标注虚假信息来源,歪曲事实真相,误导公众;不得以有偿发布、删除信息等方式实施非法网络监管、营销诈骗、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

扩展数据:

落实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主体责任的措施

新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为基础,增加了生态治理、数据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信用评价、分类管理等平台主体责任。

在此基础上,新规针对账户分类登记、真实身份登记、主体资格核查、账户交易、打击网络谣言、账户运营规范、数据流量欺诈等突出问题增加了若干条款。此外,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还应加强对本平台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或行为。

新华社-国家网信办发布公众账号管理新规,重点打击这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