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认缴出资期限的规定
一、正文回答
股东认缴出资期限的约定: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2.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二,分析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股东出资的期限是什么?
一般是20年,20年后可以更改认购期。虽然认购金额和投资时间是公司股东自己约定的,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来说是10年。公司股东对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自行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