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二届禁毒公益广告创意大赛

关于举办“禁毒公益广告创意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6-12 11:59:00来源:网站已被阅读529次【我来说两句】。

关于举办“禁毒公益广告创意大赛”

活动通知

各市、州、直辖市、神农架林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广告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于2007年2月29日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6月29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宣传禁毒法,扩大禁毒宣传的效果和普及面,收集和积累禁毒宣传资料,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省工商局联合举办了全省“禁毒公益广告创意大赛”,由湖北省广告协会、武汉市户外广告协会承办。具体实施方案附后。

附件:“6.26”国际禁毒日禁毒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活动方案

2008年5月26日

“6.26”国际禁毒日禁毒公益广告创意大赛

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扩大禁毒宣传效果,湖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广告协会、武汉市户外广告协会联合举办禁毒公益广告创意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展禁毒公益广告创意竞赛和展评评奖活动;

二、主办方:

湖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组织者:

湖北省广告协会

武汉户外广告协会

四、活动时间:

2008年5月30日至6月25日

动词 (verb的缩写)奖项设置:

一个大奖,一个奖杯,一个证书和两次去香港和澳门的优质旅游,还有2000元奖金。

一等奖一个奖杯一个证书两次豪华游三峡奖金1500元。

二等奖:奖杯两座,证书及奖金1000元。

三等奖,五个奖杯,证书和奖金,500元。

六、稿件要求:

以电子图片的形式投稿。图片格式为JPG,尺寸为30 * 40cm(垂直构图),精度为200DPI。

七、知识产权:

本条目仅用于禁毒宣传,不做其他用途。参赛作品引用他人摄影作品、肖像或设计作品与组委会无关。参赛作品如有明显抄袭,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参赛作品的参赛权。如参赛作品已获奖,组委会有权取消获奖资格,收回证书和奖金。

八。活动组委会:

主席:

周:湖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庆新: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副主席:

甘永平:湖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湖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

秘书长:

张金淼:湖北省广告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常务副秘书长:

王:湖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预防教育中心主任

范凯:武汉户外广告协会会长

付:湖北省广告协会副会长,武汉市户外广告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