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的工作是什么?
法院执行局的职能如下:
(1)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
(二)执行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书;
(三)审查执行异议、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
(四)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对阻碍执行的,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5)协助其他法院委托的执行。
扩大信息法院执行局的受理范围
执行局执行的案件必须是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受理后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