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财产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一、没有财产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1.任何财产法院都不会终止这一执行程序。但一般情况下,老赖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责令其定期申报财产。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下列案件: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决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首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二、法院执行流程是怎样的?
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认为情况紧急,需要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以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2.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者财产线索;
4.申请执行人提供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者财产线索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者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核实、查证;
5.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承办人一般应完成对被执行人的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收入、到期债权等资产的调查。65,438+0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