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许可的类型
知识产权使用许可是指知识产权的许可方与被许可方依法签订书面许可合同,许可方按照约定授予被许可方知识产权使用权的法律行为。主要方式有:
1.通用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理范围内使用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内容,同时保留许可方在该地理范围内使用知识产权本身的权利,并就该知识产权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
2.排他性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指定地域内独家实施其知识产权,不再许可第三方在该地域内实施其知识产权,但仍保留许可方自行实施其知识产权的权利。
3.排他性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指定的地理范围内对知识产权享有排他性的使用权,任何第三方包括许可方本身都无权使用该知识产权。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三)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位一体”。
遵循知识产权司法规则,构建符合实际的“三级联动、三审结合”
一、三位一体”的集中立体审判模式,重点解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侦查、批捕、公诉、审判各个环节的协调。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建立辖区内人民法院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机制,协调公安、检察机关侦查移送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