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开发合同知识产权归属条款
法律分析:委托开发后对发明创造的权益归属没有约定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优先转让权。如果研究开发者获得专利权,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五十二条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提出研究开发要求,完成合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第八百五十三条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八百五十四条委托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五十五条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技术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合作研究开发。
第八百五十六条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