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投诉范围
“12315”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3月1999日设立的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用电话,后在12315互联网平台上线。
12315验收范围:
1,消费者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进行日常消费咨询和投诉;
2、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或其他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3、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费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产品价格、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12315”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排忧解难,为消费者提供热情、周到、快捷的服务。“12315”工作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