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关税术语的解释(4)
也称为关税或关税,是一个国家对通过其领土的货物征收的一种税。因此,它是一种边境关税。所谓“经过其境内”,是指关税是一种通行税,所谓“边境”并不局限于一国的政治领域,而是指经济边境,即关税区,比如非经济边境或非关税区,虽然有货物通过,但只对通过边境的“货物”征收关税,如果不是“货物”,则不征税。例如,出入境和从事旅客和货物运输的旅客,即使通过边境,也不必缴纳关税。关税根据货物经过的方向可以分为进口税和出口税。
但近代很少征收出口关税,所以所谓关税一般指进口关税;根据证书标准,可将责任分为积极责任、特定责任、复合责任和替代责任。根据征收目的,可分为金融税、保护税、反倾销税和报复性税。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关于关税和贸易规范的多边国际协定。其主要目的是通过达成互利协议,大幅度降低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性待遇,保证充分就业,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和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发展商品生产和交换。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成立于1948(成立于1947,10月0日生效,1948 1)。主要来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认为世界大战的主要原因是国际经贸矛盾。战前各资本主义国家采取的经贸政策限制了贸易的发展,导致经济危机频发。为了防止战争重演,我们应该首先在倡导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国际性的世界经济组织,以规范战后的金融、投资和贸易活动,形成一个能够影响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发展的多边体系。
关贸总协定目前有108个正式缔约方,还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不是关贸总协定缔约方,但原则上遵守和适用关贸总协定的法律原则和贸易规则。此外,还有16个世界经济组织和国家及地区是关贸总协定的观察员。世界上几乎五分之四的国家和地区都与关贸总协定有关。目前,缔约国之间的贸易额已占世界贸易额的90%左右,而且规模越来越大,从关税到非关税措施,从货物贸易到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和投资措施,并可能扩展到环境保护。关贸总协定的多边贸易规则已成为世界公认的准则。关贸总协定在国际经济贸易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一起成为当代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
关贸总协定不仅是一份包含一套多边贸易原则和规则的契约,也是缔约方之间进行贸易谈判的场所。关贸总协定分为四个部分,包括38个条款。第一部分包含一两篇文章,主要阐述了大额受益国待遇的法律原则和具体适用;第二是关税减让时间表。第二部分包括第3至23条和第21条,主要是多边贸易的具体规则。第三部分由第24条至第35条和第12条组成,主要规定成员国的加入、登记和退出程序。第四部分* * *三篇,题为贸易与发展,是发展中国家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可以享受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更优惠的待遇。
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市场经济为基础、自由竞争、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非歧视、关税保护手段、公平贸易、普遍禁止数量限制、互惠和透明。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在四十多年的历史中经历了数次修改、丰富和完善。每当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时,就会举行多边贸易谈判。目前为止,已经是第八轮了。关贸总协定第一轮到第五轮谈判主要是就关税达成协议;在第六轮和第七轮谈判中,就非关税壁垒的标准化和消除达成了六项协议,包括反倾销、反补贴、政府采购、贸易技术标准、海关估价和许可程序,这些在世界经济、贸易和政治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当前的第八轮谈判,即乌拉圭回合,于1966年9月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举行。谈判的目的是通过降低和取消关税、数量限制和其他非关税措施和壁垒,进一步放宽和扩大世界贸易,改善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关贸总协定的作用,完善多边贸易体制,加强关贸总协定体系对不断变化的国际经济环境的适应性。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内容是以往谈判所没有的,包括关税、非关税措施、热带产品、自然资源产品、纺织品和服装、农产品、补贴和反补贴措施,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和服务贸易。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作为协调国际贸易政策和维护成员国之间贸易关系的多边法律协定,将在世界政治、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