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哪里可以买到律师袍
律师袍,2002年6月5438+10月65438+8月,司法部批准了全国律协制定的《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和《律师协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从2003年6月5438+10月1日起,中国律师出庭时将穿着统一的律师袍,佩戴律师徽章。
律师穿着律师袍出庭,可以直观地展现律师独特的职业形象,体现律师职业的严肃性和崇高性,便于案件当事人、法官和公诉人的识别。同时也提醒律师牢记自己的职责,增强社会责任感。
根据《出庭律师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律师作为辩护人、代理人出庭参加庭审,必须穿着律师服装。律师的出庭服装由律师袍和围巾组成。律师着正装出庭时,应按规定穿着配套服装:内穿浅色衬衫,戴围巾,外穿律师袍,律师袍上佩戴律师徽章。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下,女律师可以穿深色西装裙。
《律师服装出庭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了律师服装的管理、购买、使用及费用承担方式:
第五条律师出庭服装的款式、面料和颜色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委员会审定。
第六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负责律师出庭服装的统一制作。
未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权制作律师出庭服,侵犯了律师出庭服的知识产权。
第七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负责将律师服装式样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八条各级律师协会应当对律师出庭服装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负责律师出庭服装的管理。律师出庭礼服因遗失或严重损坏需要重新购买的,由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市级律师协会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汇总全部申请,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购买律师出庭礼服。
第十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每年6月1日至20日、2月1日至20日受理律师出庭服装采购申请。
第十一条律师出庭服装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承担。律师调离律师事务所时,律师的出场服应交回律师事务所。
第十二条律师出庭服装不得转让或者借给非律师使用。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当地律师协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