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下列说法之一是错误的

法律主观性:

根据侵权行为和侵权后果的不同,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1)停止侵犯著作权,法律对侵权人施加的首要目标是停止侵权行为,防止权利人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这是侵权人的主要民事责任。(2)为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不仅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也影响了著作权人的名誉。仅仅停止侵权不能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损失。因此,侵权人应当采取行动消除侵权行为给权利人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向著作权人赔礼道歉。(3)赔偿损失侵犯著作权会给权利人带来财产损失,因此侵权人应当进行赔偿。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赔偿数额确定如下:1。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赔偿数额=权利人的实际损失;2、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金额=侵权人违法所得;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赔偿金额为≤ 50万元。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一般来说,赔偿损失针对的是有过错的侵权人,而无过错的侵权人可以停止侵权行为,无需赔偿。但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无过错侵权人从侵权行为中获得收益的,应当将收益返还著作权人。二。行政责任侵犯著作权损害公众利益的,侵权人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侵犯著作权的行政责任主要规定在《著作权法》第47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19条。其表现形式有:1,处罚主体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2.处罚便利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三。刑事责任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第19条,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当版权侵权达到一定程度,侵权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一定程度=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对社会利益造成严重损害。量刑基准是:《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1,违法所得≥ 3万,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是指:①非法经营额≥ 5万;(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数量≥ 1000份的;③其他严重情节。2.违法所得≥150000,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别严重情节是指:①非法经营金额≥202100;(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数量≥5000份的;③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音像制品等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音像制品制作者许可,出租音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和音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十)未经表演者许可,直播或者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众利益的,由著作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并无害化销毁侵权复制品和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作品复制、发行、表演、放映、播放、汇编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播放、复制或者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规避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规避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为他人提供规避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无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