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及补贴标准

根据《泉州市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补贴标准:

1.为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质量,以企业年营收超过300万元为奖励门槛,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且年营收超过300万元和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且上年度收入超过3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5438+万元,促进“小增、达标”。

2.符合条件的新迁入泉州并在泉州完成营收5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654.38+0万元,不再重复奖励;每引进1所国外高中,奖励孵化器5万元。

支持政策:

1.为鼓励高投入R&D,对当年认定并申报上年R&D费用税前扣除超过500万元、654.38+00万元、654.38+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54.38+00万元、50万元、200万元。

2.为鼓励优质企业入驻标准化园区,新增“优质企业可免审入驻标准化园区”,支持需要增资扩产的优质高新技术企业入驻标准化园区。在符合园区产业导向的基础上,不受亩均税收、投资强度等准入门槛限制,“优质企业入驻园区后前两年免租金”。优质高新企业由县(市、区)政府或园区具体组合。

3.新增“对列入市技术创新资金‘白名单’的高企企业给予低成本(2%固定利率)R&D投融资支持”、“落实‘科技创新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两项新政策。

4.优化“支持高新技术人才自主评价,高新技术企业高管可申请我市第四级人才认定”、“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聘用应届毕业生”等两项政策。五是以技术为重点,优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向高校等机构和科技创新平台购买科技服务,最高补贴50万元。

5.优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支持中小型微型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向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等机构购买科技服务,最高补贴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