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雏鹰企业奖励多少?

根据《青岛市实施“雏鹰”企业培育工程的意见》,青岛市财政将对通过认证的青岛市雏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65438+万元。

雏鹰企业是指创新能力强,在产品、服务、技术、业态、模式、组织等方面取得突破,获得市场认可,具有一定盈利预期规模,有望快速成长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优质高成长性中小企业。青岛雏鹰企业认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青岛注册满一年以上六年以下(截至65438+10月1报告年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三)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总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四)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应当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企业营收快速增长。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

2.该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企业最近一年的R&D投资不低于65438万元。

3.在有效期内拥有两项以上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或四项以上ⅱ类知识产权。

4.企业近三年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在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五位。

5.近三年内,企业以股权融资形式单轮获得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500万元以上(以实际到位资金计算)或估值5000万元以上(以上轮股权融资估值计算)。

6.自2021起,企业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500强企业名单,或在青岛市“市长杯”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7、企业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并名列获奖企业前三名。

8.企业已获得市级以上R&D机构认可。包括: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

9、企业近三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课题)。

10,为青岛市重点产业链主体企业配套关键零部件或技术。

上述第七条条件中的“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国防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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