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专利资助有什么要求?如何申请?

深圳市专利资助是《深圳市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为鼓励我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从事发明创造,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而制定。但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申请资助。下面介绍一下深圳的专利资助要求。如何申请?深圳的专利资助有什么要求?如何申请?深圳的专利资助有什么要求?如何申请?(一)我市党政机关和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二)具有我市常住户口并在我市工作、学习的个人;(三)在我市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留学人员来深圳工作居住证》的个人;(四)在我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5)在内地全日制高校就读的深圳学生。在深圳工作、学习并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劳务暂住证》和《深圳经济特区非劳务暂住证》的其他人员,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对我市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的,也可按照本办法申请资助。实用新型专利资助申请应当在获得专利证书后6个月内提出。第八条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补贴可根据获得专利证书的进度分两期支付: (一)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并缴纳相关费用后,补贴人民币2200元(但如果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的费用缓交,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低于补贴金额的实际支出予以补贴);(二)取得专利证书后,每项资助为1500元,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资助为1700元。申请人取得专利证书后共同申请资助的,由市知识产权局按上述资助标准一次性支付。符合《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实用新型专利,在获得专利证书后,给予一次性资助至600元。国外发明专利在获得专利证书后,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分两个档次给予一次性资助(每次资助限两个国家或地区):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获得的专利,每项专利资助5万元;其他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国家或地区,每件补贴3万元。受理和审批后,市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收到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市知识产权局在收到市财政局的资助后,通知申请人领取专利资助资金或按申请人提供的方式直接拨付。本办法所称专利代理机构是指在深圳市依法注册成立的代理机构。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03年4月6日起执行。深圳的专利资助有什么要求?如何申请?大家都到此为止。符合条件的企业朋友可以按照我们上面的方法申请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