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是否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
中国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如果侵犯了知识产权,侵权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如果侵权行为严重,将构成刑事犯罪。那么,植物新品种是否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呢?我整理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植物新品种是否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
植物新品种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受法律保护。非法侵害他人植物新品种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一百八十五条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方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1,知识产权侵权,是指行为人客观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或者人身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知识产权侵权一般包括商标侵权、专利侵权和版权侵权。
2.侵犯知识产权的要素:
(1)违法性对知识产权侵权至关重要;
(2)在知识产权侵权的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不再是必要要件,这是知识产权侵权与一般民事侵权的区别之一;
(3)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需要危害结果,因此因果关系的确定对确定侵权人应承担的责任是有意义的;
(4)知识产权侵权的构成不以主观过错为基础。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因此,植物新品种是知识产权的客体之一,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