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是否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

中国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如果侵犯了知识产权,侵权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如果侵权行为严重,将构成刑事犯罪。那么,植物新品种是否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呢?我整理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植物新品种是否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

植物新品种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受法律保护。非法侵害他人植物新品种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一百八十五条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方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1,知识产权侵权,是指行为人客观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或者人身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知识产权侵权一般包括商标侵权、专利侵权和版权侵权。

2.侵犯知识产权的要素:

(1)违法性对知识产权侵权至关重要;

(2)在知识产权侵权的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不再是必要要件,这是知识产权侵权与一般民事侵权的区别之一;

(3)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需要危害结果,因此因果关系的确定对确定侵权人应承担的责任是有意义的;

(4)知识产权侵权的构成不以主观过错为基础。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因此,植物新品种是知识产权的客体之一,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