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回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四份通知?

(1)遵守回复截止日期,逾期回复后果与不回复相同。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问题,逐一解答。答复可以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并根据审查意见对申请进行补正或者修改;也可以不同意考官的观点,并对观点和理由进行辩护和陈述。

(2)格式或程序上的缺陷一般可以通过纠正来消除;明显缺陷一般很难通过修正或修改来消除,大多数情况下只能就是否存在或属于明显缺陷进行辩护和陈述意见。

(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所示的范围。提交修订文件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附上替换页。

(4)答辩书须以订明的格式提交。例如提交更正或意见。申请人应当按照审查员的要求使用补正或者意见陈述书。一般情况下,利用补正书对形式问题或程序问题进行补正,利用意见陈述书对申请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如果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的意见,答辩时使用意见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