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婚前作品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你好,婚后一份婚前工作的收入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除非能证明一方对婚后的支付有所贡献,比如由于该方的努力,婚后的支付有所增加,那么该方就可以在增加的部分主张适当的财产份额。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判断依据不是财产利益何时取得,而是产生财产的原始权利何时取得。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丈夫和妻子对同一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释义(一)》第二十四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所得”,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可以明确取得的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