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勇安的简历

2006 54 38+0-2004年,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其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2004年至200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005年至今,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2005年起任国家精品课程《诉讼证据法》主持人;

2006-2011,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学科湘潭大学诉讼法学学科负责人;

2008年至今,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

2009年至今,教育部国家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2010至今,湘潭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省学科评估组成员;

2010至2011,访问麻省大学波士顿分校1年;

2012至今,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湘潭大学法学一级学科负责人;

2013年6月任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