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仲裁委员会的职能
2.受理仲裁案件,负责开庭、文书送达、庭审、文书审查等仲裁程序的管理和服务;
3.负责仲裁员的管理、培训、联络和服务;
4.建立和管理分支机构;
5.管理仲裁委员会的资产、财务、人事和档案,负责后勤保障;
6.组织调查研究、学术交流、对外交流等活动;
7.处理仲裁委员会的其他日常事务。一.一般事务人员的职能
1,负责委托机关和二级单位(国际仲裁院、综合服务中心)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老干部等工作;
2、负责受委托机关的财务管理;
3.负责信访工作;
4、负责委员会的文明创建、计划生育、扶贫和妇女儿童工作;
5、负责受委托机关的档案、保密、机要、文秘、政务、信息工作;
6、负责监督委托党组的会议和会议记录以及党组作出的决定;
7、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8.负责仲裁综合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仲裁员办公室的职能
1,负责仲裁员的管理、培训、联络和服务;
2、负责裁决的审查,与仲裁庭的沟通和协调,并组织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和专家咨询;
3.联系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仲裁外部监督工作;
4.负责仲裁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开展仲裁理论和实践研究;
5.负责编辑出版商事仲裁和仲裁案例;
6.负责案件质量管理的综合协调和案件质量控制专家组的日常工作;
7、负责考评单位的资质管理和纪律监督管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办公室的职能
1,负责信息化建设;
2、负责电子商务仲裁中心的工作;
3.负责网站管理和维护;
4、负责信息设备资产管理;
5.负责仲裁委员会的宣传工作;
6、负责立案、开庭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秘书处的职能
1,负责办理建筑、房产案件;
2、负责实施建筑和房地产领域的仲裁法律制度,规范合同示范文本,提高仲裁协议率;
3.负责案件当事人的回访、满意度调查、仲裁服务需求等调查活动;
4.组织仲裁员业务交流研讨会和秘书培训;
5.开展仲裁案例收集和仲裁理论研究;
6、负责建设工程争议审查中心的日常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动词 (verb的缩写)发展办公室的职能
1,负责联系指导各分公司执行仲裁法律制度;
2.负责分公司管理及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
3.负责分支机构办理案件的审批;
4.负责处理分公司推荐的案件和对口领域的案件;
5.负责确认仲裁试点工作;
6.负责中南地区仲裁机构的联系和协调;
7、负责调解中心的日常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不及物动词知识产权仲裁机构的职能
1,负责处理知识产权和国内经贸案件;
2、负责知识产权和国内经贸行业仲裁法律制度的实施,努力提高武汉仲裁委员会争议解决的有效协议率;
3、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和国内经济贸易仲裁案件来源库和案件来源转化;
4、负责知识产权与国内经济贸易专业仲裁员的联系、服务和交流活动;
5.负责知识产权和国内经济贸易仲裁法律与实践的理论研究和推广;
6.承担仲裁法学研究会国内经济贸易专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组织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金融仲裁机构的职能
1,负责办理金融仲裁案件;
2、负责金融领域仲裁法律制度的实施;
3、负责金融仲裁专家库的建设;
4、负责保险合同纠纷仲裁中心及归口管理的金融仲裁院其他分支机构的联系、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涉外金融仲裁合作、培训、交流及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活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国际仲裁法院的职能
1,负责处理国际商事和各种海事海商纠纷;
2.负责执行国际商事和海事领域的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普及仲裁法律知识,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规范合同文本,积极指导和约定武汉仲裁;
3、负责国际商事和海事仲裁专家和仲裁员的培养、联系和管理;
4.负责在武汉新港、武汉节能协会等涉外、海事领域建立分会,建立合作机制;
5.负责国际商事和海事仲裁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6.负责与国内外国际海事仲裁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