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名酒空酒盒怎么处罚?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批发、零售、储存、运输下列商品: (一)掺有非食用酒精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的酒类商品;(二)伪造、篡改酒类商品名称、地址、生产日期的;(三)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酒类商品;(四)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的酒类商品和非法进口的酒类商品;(五)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酒类商品。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没收违法商品,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