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侵犯人身权?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
侵犯人身权是直接造成人身伤害或非财产损害的侵权行为,可分为侵犯生命权、侵犯健康权、侵犯人格及其利益。这里有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侵犯人身权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及其利益。知识产权原本同时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但因其在《侵权责任法》中被列为单独的权利类别,可以认为不属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犯人身权的范畴。
第二,侵犯人身权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权损害。这里的个人权益受损,并不一定意味着侵权行为一开始就是针对个人利益的。即使侵权的目的是侵害其他权益,结果是个人权益受到损害,也可以认定为侵犯人身权。当然,侵犯人身权有时会导致财产损失。比如A轻微殴打B,属于侵犯人身权。但乙遭受医疗费、误工等属于财产损失,但这种财产损失不能认定为侵权人侵犯财产权的结果,而只是侵犯人身权造成的财产损失。
第三,人身权的损害后果很难完全用金钱来计算。侵犯人身权往往导致财产损失,但财产损失不能完全代表侵犯人身权造成的全部损失。例如,甲在网上发布乙是艾滋病患者并与多人发生性关系的虚假信息,并将乙手机中的联系人姓名公布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人员名单,严重侵害了乙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名誉权。这种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对他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大于物质损害。因此,侵犯人身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绝不仅限于赔偿损失。
第四,侵犯人身权的客体必须是法律明确保护的权益。《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的合法的人身权益应当受到保护,对这些权益的侵害构成对人身权利的侵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权益受到侵害的,不构成侵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犯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都属于侵犯人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