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条件
根据《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研究方向符合国家、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科技创新规划,符合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需求。优先支持已运行2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内部研发机构。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信阳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或不少于2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1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2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2项。
(三)拥有高水平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及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工程技术研发和实施队伍。其中相对固定和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0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2人。
(四)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到200万元以上。
(五)管理机构健全,开放交流、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等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六)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