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著作权集体管理?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将自己的著作权作品委托给相关管理机构进行管理。面对他人的侵权,他可以要求管理机构进行诉讼维权,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版权的转让和买卖。那么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本质是什么?接下来八戒知识产权带你了解相关知识。版权的集体管理。我国著作权法在总则中规定,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2.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宗旨是为著作权人提供服务,其职能是接受权利人的授权,向使用者发放许可,收取使用费,向权利人分配利益,加强国际集体管理组织的合作。3.其经营过程中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扣除必要的活动经费(管理费)后,全额分配给权利人。因此,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一般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4.西班牙的知识产权法规定,要求以自己的名义或他人的名义对各类作者或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权进行管理的机构,应获得文化部的批准,且该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我国2001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第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为非营利组织。5.由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公益性、非营利性组织,为了维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其设立一般采用会员制,即著作权人组成一个有自我管理成员的组织。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实行会员制。6.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成员大会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力机构。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会员大会是权力机构,理事会是执行机构。7.《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收取的使用费在提取管理费后全部转让给权利人,不得挪作他用。这充分说明了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非营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