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仲裁律师

法律分析:深圳星途律师团队是以民商法业务为主导,以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为核心的综合性律师服务团队。截至目前,团队已处理劳动争议、公司股权、合同债务、婚姻家庭事务、知识产权等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数千件。,并为数百家政府、企业和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谈紫成律师,电话15112689368(微信)。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三区中粮地产集团中心26楼广东彭浩律师事务所。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合同纠纷、一审、二审、公司法律顾问等。因辞退、欠薪、未签订劳动合同、竞业限制、保密纠纷、工伤等原因造成的。

法律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及时、以调解为主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第三人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劳动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