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法庭英语翻译
审判庭是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审判程序审理各类法律案件的场所。人民法院为审理整幢建筑称为"审判庭",专门用于审理房屋案件的称为"法庭",最高的依次为:第一法庭、第二法庭。
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建筑案件时专门针对房屋的,称为“法庭”
二、活动区域的试布置
活动区由审判法庭和旁听区组成,主要活动区尽量保证法律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
1.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的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员和被告人的安置,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临时法》(司)作出?& lt1985 >11 "文件的规定(见图1)。
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案件,按下列规定安排审判活动区域:
设立法台、法台区前的审判活动区的中部应满足审判活动的需要,高度为20至60厘米。法台法桌,法式椅子,评委席。审判长的座位在国徽正中,法官或陪审员坐在两边。法桌、法椅的造型应庄重、大方、法台,且色彩应与宫廷的整体色调相适应,力求严肃、庄重、和谐。
法台的右前方为书记员座位,与法台成45°角,书记员座位应比法官座位低20-40厘米。
以庭审证人、鉴定人的左前方为证人位置,与法国台成45°角(见图3)。
法台位于原、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座位前面,分两边相对,原告坐右边座位,被告坐左边座位,两者之间相隔不到100 cm,如果当事人和法律顾问都比较多,可以设置前排两排座位(见图2);还允许双方当事人平行而坐,并在庭审时,右边为原告座位,左边为被告座位,两者之间相距不小于50厘米(见图3)。
3.在有条件的地方,书记员的座位可以设置在法台前面的中间,与法台成90°角,靠近法台,左边为法台,座位高度比法官座位低20-40厘米(见图4)。
第三,国徽的悬挂
根据国徽法,人民法院应按下列规定悬挂国徽;
人民法院、法国人民法院和台湾人民法院内设的国徽就挂在办公室的侧面;与法院审判法庭的其他建筑相对独立,在正门一侧悬挂着国徽;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所在机关的正门一侧悬挂国徽;
初审法院将委员会会议室悬挂在适当的国徽上。
调解室、接待室不悬挂国徽。
国徽普通刻度的直径:
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60厘米;
中级人民法院:60cm;
高院:80cm;
最高法院:100 cm。
人民法院因特殊情况需要悬挂非通用尺度国徽的,应当报请国徽法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