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U是什么意思?

国际电联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65。为了顺利实现国际电报通信,1865年5月7日,法国、德国、俄罗斯、意大利、奥地利等20个欧洲国家的代表在巴黎签署了《国际电报公约》,国际电报联盟(ITU)也宣告成立。随着电话和无线电的应用和发展,国际电联的权威正在扩大。65438-0906,德国、英国、法国、美国、日本等27个国家的代表在柏林签署了《国际无线电报公约》。1932年,70多个国家的代表在西班牙马德里开会,将《国际电报公约》与《国际无线电报公约》合并,制定了《国际电信公约》,并决定正式更名为“国际电信联盟”,由1934改为1。经联合国同意,国际电信联盟于6月5438+0947+10月15日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总部由瑞士伯尔尼迁至日内瓦。

经过100多年的变迁,从1992到12,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电信环境,确保国际电联在世界电信标准领域的地位,国际电联决定对其体制、机构和职能进行改革。改革后,国际电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仍然是全权代表大会。全权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电信标准部、无线电通信部和电信发展部组成。理事会设秘书处,设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电信标准部、无线电通信部和电信发展部负责实体标准的制定,各有1个主管。联合国的任何主权国家都可以成为国际电联的成员。成员国政府(多数情况下是其电信管理局的代表机构)在国际电联中地位平等,都要承担特殊义务,享有特殊权利(投票权)。其他组织,如网络和服务提供商、制造商、科学技术协会等国际和区域组织,经批准后可参与国际电联的部分活动(如制定电信标准)。国际电联有150个国家和地区为成员和准成员。国际电联使用五种官方语言:中文、法文、英文、西班牙文和俄文,用于发布国际电联的正式文件。工作语言是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

1993年3月在芬兰赫尔辛基召开的国际电信联盟第一届世界电信标准大会(WTSC-93)上,国际电信联盟原有的三个机构,即CCITT、CCIR和IFRB,进行了重组,由电信标准化部(ITU-T)、无线通信部(ITU-R)和电信发展部(ITU)取代,秘书长是国际电信联盟的法定代表人(目前由内海善雄担任),但国际电信联盟的不同活动由三个部门分担,行政管理权由各部门负责人分享。

根据其基本法,国际电联的宗旨可以定义为:1。保持和发展国际合作,促进各种电信服务的研究、开发和合理使用;2.促进电信设施的更新和最有效利用,提高电信服务效率,提高利用率,尽可能实现普及和推广;3.协调各个国家的工作以实现同一个目标。这些任务可分为三个部分:电信标准化、无线电通信标准化和电信发展。各部分的常设职能部门为“局”,包括电信标准局(TSB)、无线电通信局(RB)、电信发展局(BDT)。

国际电联每年召开1理事会会议(目前有46个成员);每4年召开1全权代表大会、世界电信标准大会、世界电信发展大会;1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

电信标准化部门(TSS或ITU-T)

电信标准化部(TSS)由原CCITT和CCIR标准化部合并而成。其主要职责是完成国际电联关于电信标准的目标,即研究电信技术、运营和资费,并发布建议,目的是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电信标准化,包括公共电信网络上无线电系统的互联以及互联所需的性能。它还包括CCITT和CCIR承担的标准工作。

ITU-T的标准化工作

无论以前的CCITT还是现在的ITU-T,其标准化工作都是由很多研究小组(SG)来完成的。每个SG负责一个电信领域(传输、交换、语音和非语音网络等)。).此外,其他国际组织、科技协会和公司也可以派专家参与标准化工作。

每个SG最多可以有400多个成员。显然,如此庞大的群体很难做出复杂且往往细致的标准,所以SG被划分为许多工作组(WP),这些工作组可以再细分为专家组,甚至再细分。

每个SG都在自己的领域设定标准。在1988之前,这些标准的草案必须在四年内提交给1代表大会,并以协商一致的方式正式通过。在1993年3月的ITU会议上,决定采用“加快批准新建议和修改建议的程序”的方案。根据这一新方法,只要标准草案在SG会议上通过,就可以通过信函的方式征求其他代表的意见。如果80%的回复都是赞成的,那么该标准将被最终采用,不会发布一套完整的提案,只会及时以小册子的形式发布新的和修改后的提案。这大大缩短了标准的制定周期,提高了效率。

ITU-T制定的标准称为“建议书”,意为可选择的、自愿的协议。由于它保证了各国电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运营,越来越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

无线电通信部(RS,或ITU-R)

无线电通信部研究无线通信技术和操作,发布建议,还行使世界无线电管理大会(WARC)、CCIR和频率登记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1.无线电频谱在地面和空间无线电通信中的应用:

2.无线电通信系统的特点和性能;

3.无线电台的运作;

4.遇险和安全无线电通信。

电信发展部

电信发展部由原电信发展局(BDT)和电信发展中心(CDT)合并而成。其职责是鼓励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电联的研究工作,组织技术研讨会,使发展中国家了解国际电联的工作,并尽快应用国际电联的研究成果;鼓励国际合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建设和改善发展中国家的通信网络。电信发展部(ITU-D)主要由世界电信发展大会和地区发展大会、电信发展研究组和电信发展局三部分组成。电信发展局负责ITU-D的组织和协调;电信发展研究小组主要研究发展中国家普遍感兴趣的具体电信问题;世界电信发展大会是ITU-D中最权威的组织,每四年举办一次。

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中,建立标准建议稿的方式和取向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种情况:

1.提案被采纳作为重要标准或几个段落修订的一部分;

2.建议被采纳,重要标准被修改;

3.提案作为重要标准修订的一部分被采纳,与其他部分一起构成重要的国际标准;

4.建议被采纳作为重要标准的补充;

5.该提案被作为一个独立而重要的标准采用,如X.85和X.86..

国际标准影响很大。一般一篇国际稿件被批准为标准至少需要两年时间,并且需要在未来3-5年内不断维护和完善。被批准为国际标准需要得到189个国家、600多个行业组织和众多厂商的认可。因此,国际标准的制定是涉及重大创新、知识产权、市场和发展的综合能力的体现。

目前,ITU-T有14个研究小组,从事以下研究:

*网络和商业运作;

*关税和结算原则,包括电信经济和政策;

*电信管理网络和网络维护;

*电磁环境保护;

*外部设备、数据网络和开放系统通信;

*远程通信处理系统的特点;

*电视和声音传输;

*电信系统中的语言和一般软件问题;

*信号要求和协议;

*网络和终端的端到端传输特性;

*网络的整体负面;

*传输网络;

*系统和设备;

*多媒体服务和系统的研究;

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部门从事以下研究:

*频谱管理和频谱监测(SG 1);

*无线电波传播(SG3);

*卫星服务(SG4);

*地面行动(SG5);

*广播服务(SG6);

*科学商业(SG7);

电信发展部门发展1998国际电联全权代表大会再次讨论其改革与发展,并决定采取一系列措施,广泛听取意见,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研究。

国际电联成员由国家电信当局组成。同时,也欢迎私营电信机构、工业和科学组织、金融机构、开发机构和经主管当局批准并得到国际电联承认的从事电信的实体参加国际电信联盟的活动。

国际电联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全权代表会议、世界电信标准会议和世界电信发展会议每四年举行一次,世界无线电通信会议每两年举行一次。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itu.int/home/index.html

无锡一中信息技术协会

信息技术联盟(国际电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