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改编歌曲的著作权
1.著作权(即版权)不需要申请,从作品创作之日起自动生成。但是著作权人可以去备案取得完成日期的证明。
2.抄袭他人作品的原创部分确实是侵权,但他人作品也可能包含非原创的部分,所以借鉴这种非原创的部分不算侵权。
3.只要被借用歌曲的著作权人认为歌曲侵犯了他的权利,无论多么不同,都完全可以起诉。但基于成本/收益的考虑,如果作品不出名,不产生大量收益,著作权人即使认为侵权也可能放过。相反地...
你可以搜一下《很久很久以前》非常流行的《Xi耍》侵犯了一首日本歌曲《B2G向你跑》的新闻,这个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也就是说,后者的著作权人索尼唱片公司被赔偿了一笔钱。
4.版权是私权,版权人不想管,也没人会管。
可以搜一下《死后不卖》作者告别侵权的新闻:他赢了。
虽然《死后不卖》只是把《死后爱》的歌词改了几个字,但是因为后者的著作权人没有起诉,所以《死后不卖》也不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