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最新法律条文
2.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机动车、船舶、航空器和其他交通工具;
3.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等动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衡平法;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股票:包括境内上市公司股票,特别是流通股;代理股权转让系统(俗称“三板”)的股份;
6.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保证金;
7.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仓单、提单对应的财产;
8.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基金份额;
9.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
10.强制执行金银等贵金属;
11.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矿业权权益;
12.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
13.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
1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和法院判决权利;
15.其他变现价值高的物业;
16.被执行人名下的全部财产均可执行(特殊情况、特殊对象除外)。
除了受到刑法的处罚,如果老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执行老赖唯一的一套房子,或者直接执行他的工资。如果老赖没有工作,法院可以决定冻结老赖的养老金账户。
一些特殊目标的执行:无证房地产的执行。执行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财产。未经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建造房屋的执行。实施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无证房屋。实行商品房预售。实行住房公积金。执行外人(包括配偶)所有的财产。
2022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执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
(一)草案明确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包括:
1,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或者隐匿、转移、销毁财产逃避履行的;
3.隐藏、伪造、毁灭证据,以暴力、威胁、贿赂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赂、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4.违反消费限制令消费的;等待
简单总结一下,我们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对待甄老赖,让他的生存空间变得更窄,包括延长羁押时间,迫使他更好地履行法律判决。
如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子女会有影响,主要影响上高价民办学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实施下列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火车软卧、轮船的二等舱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的;
(三)购买房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住房;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置非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收费高的民办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公证机关依法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