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化和创新政策

法律解析:为加快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专业化和创新水平,在工信部持续组织地方培育“专业化、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基础上,从2018起,财政部会同工信部、科技部支持实体经济开发区建设创新创业载体,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长为专业化、创新型“小巨人”企业。截至目前,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奖励资金近84亿元,支持200个开发区,2000多家受益企业成长为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或省级“中小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规定下列事项:

(一)为实施法律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职权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事项,以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由国务院先行制定的行政法规;

经过实践,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