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定名称有哪些?

中国现行法律:

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社会法、诉讼法、刑法,包括金融法、国防外交法、国家机关法、行政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婚姻家庭法、经济法、经济行政法、科教文卫法、劳动保护法、民法、民事诉讼法、民政内务法、涉外经济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体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等首都和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制度,涉及国家生活的方方面面。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一般法和特别法一般法是指在效力范围上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即对于普通人或物在较长时期内在全国普遍有效的法律。特别法是指对特定主体或事项,或在特定地区或特定时间有效的法律。一般来说,特别法的效力优于普通法。

可以在哪一级制定法规:

政府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法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