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专利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法律分析:自行调解或由知识产权局或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由法院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九条除《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一)专利申请权纠纷和专利权归属纠纷;(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三)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授予专利权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此外,专利侵权案件在调解过程中也可以请求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九条除《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一)专利申请权纠纷和专利权属纠纷;(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三)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授予专利权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此外,专利侵权案件在调解过程中也可以请求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