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互联网内容平台的水印问题?
我也同意是版权问题,即版权问题构成作品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具有某种精神内容,即作品必须具有某种思想性或审美性的精神内容;第二,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现形式表现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想法不能称之为作品,必须具体表现出来。此外,还需要在外界产生,但它是像录音或写作一样保存下来还是像唱歌或演讲一样即兴而稍纵即逝,这无关紧要;第三,要原创,即通过个人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显然抄袭不算。显然,现代人创作的作品不可能是空中楼阁,他们往往会使用一些前人已经创作过的作品,或者是公共领域中人们可以自由使用的作品。这样创作出来的作品,只享有其原创部分的著作权,可以理解为其原创片段和作品整体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