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补贴优惠政策及扶持标准
一:开办费补贴本市户籍公民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经营且创业者及从业人员已缴纳三个月社会保险的,创业组织开办费补贴为每户2000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就业促进效应明显的(每1人创业带动6名及以上本市户籍劳动者,下同),享受同等补贴。本市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经营且创业者及从业人员已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的,给予每户5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费补贴。35周岁以下本区户籍青年回乡从事涉农创业,正常经营并带动6名以上本市户籍人员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给予创业组织每户3万元补贴。
二、创业贷款担保为经济确有困难的本市户籍公民创业者提供创业贷款担保。20万元以下贷款免担保,每笔贷款担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对在沪申请开业贷款的创业组织和新区市民创业贷款,在贷款期限内或代偿后还清贷款本息的创业贷款贴息,根据本区户籍劳动力人数及其稳定就业情况,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银行利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就业效果明显的,享受同等补贴。
4.创业租金补贴本市户籍公民新设立的创业组织租赁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开展合法经营。根据本区户籍劳动力人数及其稳定就业情况,给予每人每年最高4500元的房租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实际缴纳的房租总额。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就业效果明显的,享受同等补贴。允许毕业五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和具有上海市居住证及以上的毕业生创办创业组织,在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基地或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场所创业。根据本区户籍劳动力人数和稳定就业情况,给予每日每平方米2.5元的房租补贴,最高人均补贴面积10平方米,总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最高租金补贴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
动词 (verb的缩写)社会保险补贴:经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民创业者新设立的创业组织(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企业除外),吸纳本区户籍劳动者就业,按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按本区户籍劳动者人数, 给予初创期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企业承担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单个机构每年最高补贴65438+万元,每个员工最高补贴期限36个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创业者在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基地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场所创业创办的创业组织,就业效果明显的,享受同等补贴。
六:服务型创业组织对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器等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为创业组织提供创业服务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增加一个新的创业组织,且创业组织已正常运营半年以上的,对服务平台给予一次性补贴。区级服务平台给每个家庭3000元补贴,市级服务平台给每个家庭4000元补贴,国家级服务平台给每个家庭5000元补贴。
七:创业组织一次性补助。先锋组织的评选将在本区范围内进行。对获得浦东新区市民创业带头人称号的创业组织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助,对获得上海市级以上先进称号的创业组织给予10000元一次性补助。
八:创业培训补贴具有本区户籍的意向创业者将参加创业辅导和培训项目。鉴定合格后,按规定标准给予50%培训费补贴,毕业后6个月内创业成功的给予50%培训费补贴;创业成功并正常运营6个月及以上,培训机构可按实际创业人数享受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业务机构在本辖区注册的创业者参加业务促进项目培训,考核合格的,可按规定标准给予50%培训费补贴。
闵行区创业补贴政策1:一次性创业补贴1。申请条件:(1)在闵行区注册的创业机构,自成立以来实际运营满6个月。(2)安置一名或多名在闵行区登记的失业、合作保险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2.补贴标准:给予创业者一次性补贴5000元。
2.促进就业的激励措施1。申请条件:(1)在闵行区注册,纳税基数在闵行区的创业机构。(2)吸纳在闵行区登记的失业人员、合作保险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2.补贴标准:按闵行区户籍人口数,每人每年奖励创业者1万元,最高1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三年。
3.转型补贴1。申请条件:(1)在闵行区注册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已成功转型为服务型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工商注册)。改造后已稳定运营6个月,缴纳社保。(2)安置对象数量没有减少。(三)经开业指导专家鉴定。2.补贴标准:给予车主一次性补贴10000元。(政府支持转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企业不享受此项补贴)。
四。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1。导读:为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改善融资环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小额贷款担保政策,最高申请贷款额度5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3年。其中,654.38+0.5万元以下的贷款项目可免个人担保,同时根据贷款期间创业机构吸纳本市失业人员、社保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贷款利息补贴。按市级贷款政策享受贴息后,实际支付的利息大于市开贷款贴息金额的,可享受区级贷款贴息政策,补贴金额补足到实际支付的利息。2.适用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或两年内非本市上海市高校毕业生,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市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等小微创业组织,均可申请小额贷款担保。
动词 (verb的缩写)留学人员回上海创业资助1。简介:为了积极吸引和鼓励留学人员在闵行区创业,帮助创业初期的留学人员企业降低创业成本,我们制定了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政策。适用对象: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未满5年,创办R&D、固体企业满3年,在文化产业、社会事业等领域从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开发或设立机构,并在本地区注册。2.资助标准:(1)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资金3万元;(2)申报企业(机构)科研项目获国家级批准的,一次性给予专项资金资助20万元;(3)申报企业(机构)科研项目经省(市)级批准的,由专项基金一次性资助,金额为65438+万元;(4)申报企业(机构)科研项目获得市级批准的,一次性获得专项资金资助8万元;
六:闵行区科技巨人企业资助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大批在国内外具有竞争优势的科技巨人企业,促进区域经济增长。闵行区财政根据市财政扶持资金给予1:1匹配;对被评为闵行区培育科技小巨人的企业,区财政支持50万元,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同一企业先后获得市、区两级“科技(培育)企业小巨人”称号,区财政按“优质”原则予以支持。适用对象:1。被市级主管部门评为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2、被区主管部门评为区科技巨人培育企业。
七:组织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1.导读:为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加大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支持力度,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创业机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政策。创业组织租用符合条件的创业场地开展经营活动,吸纳本市失业人员、社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可给予一定数额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2.适用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的劳动者,或者本市高校毕业后两年内18个月内在本市注册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不含劳务派遣公司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其注册地和经营地在同一区县。3.补贴标准:创业组织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创业组织每人每年最高2800元的补贴,其每年租金补贴不超过创业组织实际缴纳的租金,创业组织最多可享受3年。
八。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政策1。简介:对商贸企业、服务企业(广告、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企业和街道社区中具有加工性质的小经营实体,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收税收政策”)。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三年内按实际从业人数定额并依次抵扣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在国家定额20%的浮动范围内。2.适用对象:商贸企业、服务企业(广告、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企业和街道社区中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经营实体。
9: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1。简介: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建筑、娱乐、销售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出让、广告、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的,3年内按。2.适用对象:(1)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2)零就业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3)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专科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
十:创业苗圃开办费和租金补贴1。简介:为激发闵行区科技创新活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运作,闵行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利用“企业苗圃”的培育功能,加强苗圃内企业项目的市场转化,为闵行区企业项目提供资金和场地支持,提高创新项目的市场转化率。对“创业苗圃”培育的项目在闵行区注册公司,区级财政对每个在孵企业的启动费用补贴5万元;对实际入驻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区级财政每年按租用面积实际租金给予50%补贴,最高补贴面积200平方米,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2.适用对象:(1)创业苗圃“预孵化”的项目在本区注册为公司;(二)经市主管部门认定或通过年度考核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在孵企业。
XI。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补助1。导读:为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区政府对按照合作社法要求规范运作一年以上的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一次性启动补助65438+万元,并奖励一台电脑;对服务面积1000亩以上、服务合同3年以上的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给予20万元一次性启动补贴,并奖励电脑一台。2.适用对象:登记规范一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嘉定区创业补贴政策一:一次性创业启动费扶持补贴1,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35周岁及以下青年大学生,以及本区户籍劳动年龄人员在本区成功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等各类创业组织(劳务输出公司除外)。2.补贴标准补贴仅限每人一次申请。补贴金额3000元。
二:一次性鼓励创业创新扶持补贴1。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青年大学生。已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满一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2.补贴标准补贴仅限每人一次申请。补贴金额为20000元。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对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35周岁及以下青年大学生以及在本区成功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等各类创业组织(劳务输出公司除外)给予补贴。2.补贴标准以上的组织,自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能够正常经营,吸纳本市劳动年龄人员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创业促进就业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开业后18个月内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人员确定。每1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5000元,每个组织最高补贴4万元。补贴仅限于每个组织一次申请。
四。贷款补充贴息1。补贴对象为在本市申请个人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人或申请小微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的企业法人;在本市注册不足3年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企业法人或法定代表人获得本市商业银行发放的20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2.补贴标准补贴对象按时结清贷款本息,符合市级贴息条件,但贴息不足部分可申请补充贷款贴息。补贴标准根据补贴对象在贷款期间吸纳的本市劳动年龄人员稳定就业情况确定。每1人每年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1万元,连续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1个月贴息1个月。市级贴息和区级补充贴息的总额以实际支付的银行利息为限。
五:创业服务平台项目费1。补贴对象被本区各级人社部门评为区级或市级或部级的“创业孵化基地”,为企业或组织提供设立见习岗位、培育创业新苗、组织创业活动、开展创业培训、评估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场地、开展创业宣传、创业教育等创业活动。2.对补贴标准以上的企业或组织(孵化基地),经审批后给予创业服务平台项目费一次性补贴。标准为:区级孵化基地5万元,市级孵化基地65438+万元,部级孵化基地15万元。需要完成的创业服务项目包括:推荐创业学员、培育创业新苗、开展创业培训、评估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场地、推荐租金补贴、推荐小额贷款担保、举办创业服务推介活动等。区级“孵化基地”开展服务项目1-3个,补贴项目费1万元;4-6项,给予项目费补助3万元;举办7个以上项目或创业推介活动,项目费补助5万元。市级“孵化基地”已开展1-3服务项目,补助项目费3万元;4-6项,给予项目费补贴6万元;7个以上项目或举办中型创业促进活动,项目费补助65438+万元。部级“孵化基地”已开展1-3服务项目,补助项目费5万元;4-6项,项目费补助65438+万元;7个以上项目或举办大型创业推介活动的,项目费补助654.38+0.5万元。
不及物动词就业补贴在本区注册的用人单位(劳务输出公司除外),首次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家庭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备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获得65438元+0,000元/人/月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