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最低工资标准2022

法律主观性: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从7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定为五级,分别为:1700元、1650元、1500元、1380元、1280元;非全日制工作时间最低工资标准也设置为五档,分别为:18元、17.5元、16.0元、14.6元、13.6元。与调整前相比,扣除物价影响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2%,年均增幅为6%。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构成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和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劳动者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适用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停产3个月以上或者停产6个月以上,确实无法正常支付工资(连续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支付工资),确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困难企业确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企业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当及时提高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内容: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方式向劳动者支付或者提供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扣除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纳入最低工资标准。以上是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因为各地规定不一样。必要时建议找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