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当前,中国已经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维护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适应市场化、国际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这是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新要求,是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对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进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国有企业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战略性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任务。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国家所有、分级代表、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为国有企业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八大提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更多国有资本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

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管理体制和企业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成效显著。中国90%以上的国有企业已经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大多数企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机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规范。一大批国有企业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形成了混合所有制的股份有限公司。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企业管理效率显著提高。一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2003年至2012年,国有企业营业收入从10.73万亿元增长到42.38万亿元,年均增长16.6%。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逐步退出中小企业和一般加工行业,电力、电信、邮政等垄断行业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迈出实质性步伐,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初步建立。总的看,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大幅提高。它已经与市场经济融为一体,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风险挑战。市场化和国际化继续深入发展,世界经济进入低速增长、结构转型和竞争加剧时期。国际金融危机的倒逼机制等因素使中国进入了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阶段。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国有企业积累了一些问题和弊端,现代企业制度总体上还不完善。主要是:第一,股份制改革还有差距。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母公司的股份制改革比较缓慢,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央企中的比重还比较低。二是部分企业盲目决策,过度追求规模扩张,带来资产负债率高等突出问题。公司治理结构尚不完善,规范化的董事会建设仍在探索中,内部制衡机制尚未有效形成,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三是职业经理人制度缺失,行政任命经理人过多,企业经营者缺乏市场化退出渠道,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没有真正形成,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垄断行业准入门槛过高,其他所有制企业公平进入机制不健全,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一些垄断行业还存在普遍服务缺失、产品价格偏高、收入水平偏高等问题。五是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应该由企业自主决定、政府审批的事项还是太多了。国有资产分类监管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此外,随着国企经营实力的不断提升,社会对国企承担社会责任有了更大的期待。

深化改革是国有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动力,是我们可以利用好的最大红利。只有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才能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进而推动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二、推进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思路和重点

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按照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抓住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条主线,以完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本要求。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和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通过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发展质量,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规范商业决策。始终坚持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理顺出资人、决策人和经理层的关系,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和投资责任。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重点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加快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和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要考核营业收入、利润等经营指标,以及技术创新的效益指标,建立相应的综合资产管理评价方法;既要考核年度指标,又要关注中长期发展目标;既要考核企业业务经营和资本运营绩效,又要注重企业业务经营和资本运营能力,形成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长效机制。

——公平参与竞争。进一步消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分类推进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形成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垄断行业有效竞争市场格局。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确保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受法律保护,防止国有垄断企业滥用市场地位妨碍公平竞争。

——提高企业效率。更加注重市场规律,推动国有企业合理提高市场化用工比例。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深化内部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大力推进国有企业重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引导企业突出主业,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剥离重组非主业资产。推动企业加强管理和管理创新,促进企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增强企业活力。处理好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减少政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干预,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市场经济主体。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和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解决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

——承担社会责任。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鼓励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落实节能减排责任,保障安全生产,维护职工职业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积极提供支持和帮助。

三、推进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部署,继续坚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实施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一)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职能

国有企业所处的行业不同,其功能目标、产权结构、公司治理和改革重点明显不同。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首先要准确界定不同国企的功能,实行分类改革和监管。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提供公益性产品或者服务的企业,应当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支持其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做出更大贡献。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建立符合企业功能定位的评价指标体系,有针对性地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对国有资本继续持股的自然垄断行业企业,要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离,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加强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对于一般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要按照市场化要求,依托资本市场,推进公众公司改革,鼓励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造,实现国有资产资本化,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是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科学决策和管理发展水平的关键。一是继续深化股份公司制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大型国有企业实现整体改制上市或主营业务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需要保持国有独资的加快公司制改革。二是推进董事会建设规范化,完善外部董事的选拔、培养和评价机制,严格执行董事职责,完善董事会运行机制,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职工民主管理有效结合的途径。第三,继续深化企业人事、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经理人激励机制,深化经理人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四是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和投资问责,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

(三)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加快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减少行政任命人数,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建立健全区别于行政干部的企业管理者选拔、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管理者薪酬机制。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完善职工收入分配调控方式,逐步实现工资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三是强化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内部财务审计和纪检监察。大力推进企业内部民主管理,最大限度地防止和纠正内部人控制。

(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这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制度保障。要坚持国家所有、分级代表的原则,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方向,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要求,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一是继续推进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与企业脱钩,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二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一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职能,以产权关系为纽带,落实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法定职责。四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以进一步规范政府、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关系为重点,完善国家出资企业投资管理、财务管理、产权管理、风险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完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五是建立科学的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断完善分类评价体系,提高评价指标的导向性和针对性。

(五)推进国有经济战略布局调整。

这是国企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关键。一是完善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着力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维护国家安全。二是允许更多的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员工持股。三是推进国有企业重组调整,引导国有企业突出主业,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剥离重组非主业资产。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吸引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六)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国有企业的公共性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对其社会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二是引导国有企业在主业优势和广泛的社会问题之间找到结合点,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的战略、决策、经营和管理之中。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管,推动国有企业在诚信经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强自律。加强企业内部制度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