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的资产有哪些?
破产财产,除无担保财产外,破产企业的其他财产属于破产财产,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时所拥有或者管理的全部财产或者财产权利,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和股权。2.企业在破产宣告和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包括收回的债权。3.依法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比如,破产企业和其他人所拥有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在破产清算中应当分割,分割后的破产财产份额应当纳入破产财产;不能分割的,应当转让其应得的部分。又如,破产企业的投资者投入的注册资本不足的,不足部分作为破产财产收回。再如,破产企业在境外享有担保物权和其他权利的,清算组应当实现这些权利,将其变现,并入破产财产。破产财产在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 * *受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和抚恤费用、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带着考试。2.破产人所欠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