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率市场化带来的挑战
(一)对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挑战
因为费率市场化会导致费率水平的下降,构成对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重大考验。如果保险费率的下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仅会降低保险公司对保险费率市场化的支持和主动性,也会降低其参与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能力,从而延缓保险费率市场化的步伐。现实情况是,由于经营环境的恶化(注:一般来说,保险市场化的深化有利于良好市场环境的建立。然而,由于保险市场上一些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以及保险公司的管理制度没有及时改革和完善,保险公司的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得恶性。),我国保险公司盈利能力不断下降,成为制约费率市场化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
从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来看,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我国寿险的营业费用、手续费及佣金分别增长了67.45%、265,438+02.99%和28.92%(这里要注意的是,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我国寿险增长了67.45%、265,438+02.99%和28.92%。但寿险行业不同于其他行业,保费增长本身具有递增的特点,其成本不应该大幅上升,否则会影响未来的赔付。),这说明我国寿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在快速增加,财务状况在恶化。财产保险公司的情况也不理想。2002年6月,中国财产保险市场综合赔付率达到43.52%,同比上升6.95个百分点。部分险种赔付率超过50%,企业财险赔付率甚至达到70%。经营状况的恶化必然导致盈利能力的下降。2002年6月,中国所有寿险公司的账面利润为5.98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84亿元,降幅为49%。全部财险公司账面利润69.68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84亿元,降幅49%。所有财险公司账面利润69.68亿元,下降654.38+0.91亿元。
费率下降必然要求保险公司相应增加资金运用收入,以弥补费率下降造成的承保利润赤字。但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结果也很不理想。2001年,中国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为3702.79亿元,当年实现收益为139.49亿元,收益率为4.3%。2002年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为4776.08亿元,实现收益82.57亿元,收益率下降到1。
更为严重的是,在承保盈利已成必然趋势的情况下,我国保险公司短期内很难大幅提升资金运用能力。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利好因素较少,降息对股市的刺激作用有限,但协议存款和债券收益率降低,保险资金运用获利空间不大。另一方面,保险资金的运用仍仅限于银行存款、债券购买和证券投资基金。在向企业开放保险资金运用的同时,决定规定“不得使用保险公司的资金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国内保险公司成为基金公司发起人、尝试混业经营、加快金融产品整合等期待已久的愿望短期内可能难以实现,以至于保险公司的盈利渠道仍受到很大限制。而且,目前我国保险业开拓市场的主要产品——投连险产品和分红型产品,由于资金运用渠道狭窄,盈利能力低下,竞争力减弱,退保率有所上升(注:2002年6月,我国投连险保费收入411000万元,同比下降36%,退保率为。)。
(二)对保险市场标准化的挑战
中国保险市场的格局是,数量占65,438+00%的保险公司占据约95%的市场份额,数量占90%的其他保险公司占据约5%的市场份额。很多中小保险公司都急于提高各自的市场份额,不惜一切代价和成本,想尽办法争夺市场。走在前列的保险公司为了保持自己现有的市场优势和份额,也在市场竞争上下足了功夫,使得保险市场硝烟弥漫,风声鹤唳,各种不规范的竞争层出不穷,对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不规范竞争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侵犯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跨区域开展保险业务,同时设置区域壁垒;窃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诋毁竞争对手;用行政手段干预保险市场等等。其中,通过高手续费、高返还率、低实际率争夺保险业务,无意外安全返还最为常见。这种自杀式的竞争手段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非标准竞争手段的泛滥,说明保险公司的标准竞争手段不足。目前,保险公司除了价格手段外,没有足够有效的手段来赢得竞争优势,尤其是在服务方面。费率市场化赋予保险公司自主决定条款和费率的权力。在保险公司习惯以价格竞争手段开拓市场的情况下,有可能充分利用这种自主权进一步降低费率,导致恶性竞争压低费率,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各种标准化竞争手段被进一步排斥,使得费率市场化的真正意义没有实现,并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大规模亏损,增加经营风险。
从规范的角度来看,竞争手段的丰富和完善是保险公司迎接费率市场化的有效途径。而在费率快速市场化的条件下,保险公司并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技术条件去丰富和完善自己的竞争手段,而是倾向于直接降低费率,导致恶性竞争。因此,在短期内,费率市场化对规范保险市场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三)对保险公司管理水平的挑战
目前,费率市场化对保险公司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独立性和市场适应性,对保险公司也是一个考验。从某种意义上说,费率市场化也对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挑战。具体来说,除了上述盈利能力的挑战,国内保险公司还在以下两个方面对保险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挑战:
一是挑战保险公司抵御市场风险和应对市场不确定性的能力。除了保费收入减少、赔付困难,费率市场化还可能导致保险公司保险责任相对增加。同时,由于费率市场化会导致费率下降,投保人退保后可能会要求低费率再保,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此外,保险市场在被费率市场化打破市场稳定的“屏障”后,会因费率的波动而波动,保险市场将变得更加不确定。特别是在金融自由化进程中,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国内外政治、经济、金融形势的各种变化都会受到国内利率、汇率的压力甚至冲击,必然导致费率的波动,从而冲击不成熟、脆弱的保险市场,恶化保险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
中国保险市场仍处于培育和发展阶段。除了少数资本实力较强、市场份额较高的保险公司,抵御市场风险和应对不确定性的能力相对较强。大部分保险公司相应实力较弱,难以抵御费率市场化后随时可能发生的风险。如果保险公司的稳定性受到费率市场化的影响,或者保险市场的波动性因费率市场化而增强,将对保险公司抵御市场风险和应对市场不确定性提出挑战。
第二,对保险公司技术能力的挑战。费率市场化增加了保险公司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压力,保险公司必须通过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扩大品牌效应。但是,由于自身实力的限制,国内很多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的组织架构和技术力量建设上还很薄弱。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没有独立开发过保险产品,他们的产品和服务主要依靠模仿和改造其他公司,因此他们不能真正谈论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同时,保险费率的确定要以良好的精算技术为基础。目前,我国寿险精算虽有一定历史,但主要是模仿国外技术,尚未建立起适合我国寿险市场的精算技术体系。非寿险精算学刚刚引入中国。不仅精算技术人员高度匮乏,而且非寿险精算所需的大量历史和基础资料严重缺乏或失真,导致非寿险精算因缺乏基础技术支撑而无法开展。
(四)保险监管面临的挑战
有效的保险监管是利率市场化顺利进行的条件和保障。当前保险市场过度无序的降费是保险监管不力的反映,也说明保险监管仍难以满足费率市场化的需要。我国保险监管机构习惯于保险机构的设立审批和各种规章制度,习惯于对不良表现突出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管。但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以及与偿付能力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指标体系严重不足,使得保险费率无法有效纳入保险监管范围。同时,由于缺乏信息监测手段和技术能力,保险监管部门无法及时跟踪和监测保险市场的费率变化,无法对费率调整是否合理做出科学判断,无法为各类保险产品的费率提供参考量化标准和指导,导致保险市场的费率变化基本失控,任其发展。此外,对于各种恶意降费行为,保险监管部门缺乏有力的手段予以制止和制裁,执行力度不够强,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监管作用,也使得费率监管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如果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进行费率市场化,必将对保险监管提出严峻挑战。
我们应该对利率市场化的挑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在当前条件下,尽管面临严峻的挑战,但利率市场化是我们目前必须走的一条路。中国费率市场化一个很重要的现实背景是,国内保险公司面临入世后外资保险公司的威胁和挑战,以及WTO规则对中国现有保险监管体制和模式的挑战。我们加入世贸组织,遵循世贸组织的一般规则,绝不是引狼入室,扼杀国内企业。如果是,我们就不加入。一方面,我们加入世贸组织是为了引入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增强国内企业融入国际经贸活动的能力,使我们能够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好处。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提高我们对国际经济和贸易活动所遵循的游戏规则的影响力,以便在更广泛的范围内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所以我们入世不是给国内保险公司开路,而是给他们找路。
费率市场化并非洪水猛兽,还会促使保险公司加快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步伐,更加注重风险防范和成本控制,从而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和我国保险发展的整体水平。事实上,我国已经开始了费率市场化的实践,很多保险公司已经接受了费率市场化的洗礼,培养了一定的应对挑战的能力。只要我们冷静面对,认真实施,加强监管,中国的利率市场化一定会取得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