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法官说律师说话太快等于放屁的言行?
我觉得这种言论太低俗,明显带有个人色彩,实在无法接受。成都一审现场的法官说,律师说话太快相当于放屁,判缓刑。事情发生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当地人民法院一名周姓法官不仅对原告律师说“你说话太快相当于放屁”,还多次打断原告律师的正常发言。本案原告赖先生认为周姓法官的态度和工作作风有问题,于是在网上发布了自己的遭遇。
该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法官在庭审时的发言应该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事发后,新都区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称,该法官确实存在言语不当、违反司法礼仪的行为。他已被停职,情况已回复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并得到认可。
我觉得这种言行真的太俗了,既说明他个人素养不高,也说明他法律意识不强。作为居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坎,人民法院的法官应该是知法、懂法、守法的人。但在网络曝光内容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周姓法官的言辞是不文明的,根据相关法律和惯例,已经违反了司法礼仪。
我觉得这种言行真的太俗了,一般人接受不了。作为最受信任的人之一,他的做法不仅暴露了他个人素养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的事实,也降低了民众对法官这个群体的期待和印象,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让公众质疑司法机关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而这种质疑的后果无疑是灾难性的。
虽然现阶段法院已经把他停职了,但我想以后没有人会希望这样的法官参与自己案件的审理。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通过起诉来维权往往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人们不能以合法合理的方式保护自己的个人权益,就会产生很多极端案例,对社会和谐极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