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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找人帮我打了一个人,但我没有出面。走的时候,一个被打的朋友出来追我叫的人。我的人刺伤了他。在刑事和民事上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问题的补充:

被打的人没有问题,就是被刺残了,还被摘除了一个肾。这个人和捅他的人私下达成协议,用钱解决协议。法律效果是案子还没结。根据2006年的法律,此案直到现在也没有消失。跟我有关系吗?具体点。。。。

最好的答案是一分为二地看待这件事。

第一,你叫了一帮人去打人。虽然你没有站出来,但是如果你被政法机关调查,你和被叫的尤刚属于故意伤害罪,你是策划和领导的人,应该以故意伤害罪的主犯处罚。

第二,你那边的人互相捅刺,构成故意杀人罪。法律与故意伤害无关,因为杀人的主体是你这边的人,客体是对方的生命安全。你这边捅了对方的人会构成最重故意伤害罪,以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杀人与你无关。

此外,未致人死亡也构成故意杀人罪。用钱解决残疾问题没完没了,但很明显杀人与你无关,你不用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但是你应该承担故意伤害罪中作为主犯的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一般是造成他人受伤,所以对方不可能在诉讼中不附带民事责任。但是故意伤害没有造成伤残或者死亡,赔偿相应的损失就足够了。

以下信息是关于故意伤害的。请仔细阅读,并根据当时的情况考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真正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继续执行。

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受制于公安机关的司法鉴定,这里没有法医,就算有法律依据也没用。。。。。。

2.如果构成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轻伤的,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故意伤害罪与一般伤害罪的界限

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应该集中在故意伤害罪与一般伤害罪的界限上。故意伤害是指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损害,二是对人体器官功能的损害。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会造成暂时的疼痛或轻微的神经刺激,并不会危害人体健康。当然,打人不伤害人体健康也不是绝对的,只是相对的。

例如,打一个人的鼻子可能会导致瘀伤;用手撕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有时殴打行为和伤害行为在表象和后果上并无区别。如拳打脚踢,有时仅引起轻微疼痛或少许表皮损伤、皮下出血,有时也可能造成损伤甚至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呢?

如果不能仅仅以后果为标准,就不能简单地认为对他人健康造成伤害甚至死亡的就是故意伤害,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而是要符合全案,考察主客观因素,看行为人是否故意伤害他人,是否故意伤害他人,或者只是出于一般殴打的目的而意外致人受伤或死亡。在司法实践中,要特别注意,凡是通过拳打脚踢造成后果的行为,都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

2、轻伤和轻微伤的区别

区分故意伤害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注意轻伤与轻微伤的界限。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除未遂形态外,必须以对被害人造成伤害为前提。该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只是在第二款明确规定了一种“重伤”的情形。1段其实指的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情况。有人认为凡未达到本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重伤标准的伤害,均为轻伤;有伤害没有造成重伤是不正确的,是造成轻伤的故意伤害罪。因为对人体的伤害不仅包括重伤,还包括轻伤和轻微伤。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不包括轻伤。一般来说,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是轻微还是轻微,决定了该人是否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否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因此,区分轻伤和轻微伤意义重大。轻伤与轻微伤的区分,应当依据以下原则:凡伴有轻微器官功能障碍,在受伤时或者治疗期间不危及生命,或者治疗后仅轻微降低劳动能力的损伤,为轻伤;凡是只引起机体暂时的、轻微的反应,基本不影响器官功能,一般能自行修复的损伤,都是轻伤(皮肤擦伤、脱皮、皮下小血肿和一些极其轻微的骨折等。).小伤和轻伤区别的一个主要标志就是看是否能被线修复。一般来说,轻伤不需要特殊的手术治疗,人体可以通过自身的代偿功能来恢复,或者通过简单的医疗手段和护理就可以很快治愈。轻伤通常需要特殊治疗,有时还需要特殊护理。否则,损伤可能会加重、感染或引起其他严重并发症和后遗症。

4、惩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这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的行为,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来说,本法条文中带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字样的犯罪,应当依照本法各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

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依照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人重伤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量刑。

5、法律和司法解释

[刑法条款]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为索取债务而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强迫证人作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殴打或者身体虐待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肢体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夺公私财物的,除责令退赔外,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第二帮助者,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利用宫内节育器取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合通知(198?12?10)

二、以营利为目的,私自为育龄妇女取出宫内节育器,方法粗暴,损害妇女健康,应当按照刑法规定的伤害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李岩故意伤害、盗窃、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否剥夺政治权利的批复(199?12?31法语口译[1997] 11)

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大、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还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犯罪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10.20]1999号18)。

第四条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传播迷信、邪教,教唆、胁迫其成员或者他人自杀、自伤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对于邪教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执法的犯罪分子,以各种手段非法收集的财物、用于犯罪的工具和宣传品等。依法予以追缴和没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座谈会纪要》的通知(199+00。27法律[第1991217号]

(一)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

要准确把握故意伤害和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标准。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发布的《职工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工伤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度伤残”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身体器官大部分缺损,器官明显变形,身体器官中度功能障碍,并造成严重并发症。残疾程度分为一般残疾(10级至7级)、严重残疾(6级至3级)和特别严重残疾(2级至1级),6级以上视为。重度残疾。“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可以统一参照《工伤标准》确定伤残等级。实践中,只要达到“严重伤残”就不判处死刑,还要根据伤情造成“严重伤残”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确定处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的。只有在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尽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藏匿、遗弃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1.非法拘禁或者暴力伤害国家工作人员的,从重处罚。(《刑法》第238条)

二、司法人员刑讯逼供致人伤残的,从重处罚。(《刑法》第247条)

三是监管人殴打体罚被监管人造成残疾,情节较重。(《刑法》第248条)

6、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和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